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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88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秘〔2017〕173号)要求,颍州区被列入阜阳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颍州区围绕义务教育政务公开试点任务,全面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坚持把人民群众受益作为推动政务公开试点的落脚点,紧紧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探索实践。

义务教育
    五公开